企业女员工福利,一定要知道!

2022-03-03 11:10:12

女性,作为职场、家庭的中坚力量,除了享受单位3月8日的企业女员工福利,还有一些专属女性员工福利,现在企福通小编就为大家盘点一下:

 

企业女员工福利,一定要知道!

 

1、就业同工同酬:各单位在就业时,除因不适合女性的工作类型或岗位外,拒绝就业或提高就业标准。

2、产假可享受最长延长一年:众所周知,女性员工可享受98天产假。另外,西藏是全国各省最长的产假,规定明确将产假延长至一年。

3、痛经等特殊时期:目前,我国应至少有19个省市地区允许痛经假,目前各地有个字规定,对于符合规定的女性员工可在特殊时期休息1天或2天。

4、享受产假和带薪年假:国家规定的探亲假、婚丧假、产假等,与产假并不冲突,,女员工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和带薪年假。

5、专属休息室:根据部分地区规定,女员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女员工的需要,建立女员工浴室、孕妇休息室、哺乳室等设施,妥善解决女员工的生理卫生和哺乳困难。对于需要长期工作的促销员、销售人员和其他职位的女员工,应在设置休息座位。

6、每月补贴:目前,许多地方都明确表示,女性员工每月可以获得一定的卫生用品补贴。近年来,随着价格的上涨,补贴也在上涨。

7、婚姻、生育,劳动合同限制无效:各单位在招聘女职工时,应当依法与女职工签订劳动(就业)合同或者服务协议,劳动(就业)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不得限制女职工的婚姻。分娩的内容。妇女的婚姻和分娩内容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。即使劳动合同中有类似的协议,也无效。

8、三期受到保护:女性员工的怀孕、分娩和哺乳期收到国家的法律保护,不得接触劳动合同;怀孕7个月以上的员工,不能安排夜班、延长工作时间,并需要按照规定安排一定休息时间。怀孕7个月内可以安排,但建议用人单位尽量不要安排。此外,对于哺乳期未满1岁的女性,雇主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;劳务派遣用工不得退还在三期内的被派遣劳动者,用人单位在派遣期届满前不得因经济性裁员。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,将三期女员工返还劳务派遣单位;派遣期届满的,应当延长至相应情况消失。;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提供医疗机构的证明不能适应原劳动的,用人单位应减少工作强度及时间或调换能适应的其他岗位工作。

9、可以拒绝繁重的体力劳动:女性工有权拒绝:矿山地下作业;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;每小时负重超过20kg,达到6次以上。或每次负重超过25kg间歇负重;以及从事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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